Navigation menu

新闻中心

他因拒绝“从事三个工作”而被解雇,法院认为

[箱花园] 由于公司的人力资源协调和同事辞职,员工的工作量继续增加。员工有权拒绝超负荷的工作任务吗?我们如何平衡雇主的“就业自治”与“拒绝”工人的“理性权利”? 最近,北京中级法院3报告了劳动纠纷的要求。该公司的雇员高高(Gao)在公司要求他们覆盖三人的工作量后被解雇,并在工作量饱和后拒绝添加新任务。法院最终确定雇主已经非法终止了雇佣关系,雇主已将超过120,000元人民币赔偿。 根据事件,GAO是关闭线零售销售和主要客户订单的主要负责。由于公司的P调整,GAO被任命为负责另一家业务的同事。作为resUlt,GAO Connect的供应商数量从18到52射击。但是很快,Li是负责电子商务平台订单的同事,放弃并要求Gao照顾所有Liu的电子商务订单。高对公司的协议非常不满意。 高告诉工作人员,他同意正确地加班,但不同意照顾刘的业务,因为如果他照顾李的业务,他会创造很多额外的时间。 该公司连续两次书面警告,理由是高“负面的工作和工作安排负面”构成了严重违反该学科的行为。鉴于Gao的持续否认,该公司最终发出了“已发布通知”,并在不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将其开除。 “当他拒绝承担'第三方'的工作时,他为什么'合法地驳斥'? 审判后,北京中级法院第3条确定与高先生的劳动关系终止法律或理性,因为“他拒绝提供正常工作”。法院最终确定该公司是非法解雇,该公司补偿与工作相关的地区中的非法裁员。将决定超过12万元人民币支付GAO。 法官提醒我,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是对工人的最严重惩罚。如果雇主因雇员严重违反控制法规而行使单方面终止的权利,则雇员的行动有些严重,水平足以终止就业合同。雇主要求工人每人三个工作。工人的拒绝不是恶意的冲突和管理,很难继续双方之间的就业关系,需要立即解雇。该案清楚地表明,面对Compa的调整引起的“工作量突然增加”纽约的员工和同事的辞职,员工有权根据真正的工作饱和而言论“否”。雇主不应以“拒绝工作协议”为由而解雇行使合法权利的工人。 (本报纸的王金胡记者) (编辑:彭王,黄Zijuan) 分享以向更多人展示